一、活动概况 1.活动描述 (1)活动名称:(略) (2)活动形式:(略) (3)活动地点:(略) 2.背景介绍 为了丰富景区活动,增添景区节日游玩氛围,计划(略)年2月(略)日至2月(略)日在举办巡游活动。 3.活动时间、场次:(略) 二、活动需求 1.节目需求 节目形式 | 场/天 | 节目演出人数 | 相关要求 | 舞龙 | 4 | 不少于(略)人次 | 1条龙,龙长度不少于(略)米,以龙马迎春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 | 舞狮 | 4 | 不少于9人次 | 2头狮,以龙马迎春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 | 布马舞 | 4 | 不少于8人次 | 8个布马,以龙马迎春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 | 英歌舞 | 4 | 不少于(略)人次 | 以龙马迎春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 | 演出总要求 | 以龙马迎春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 | 活动总时长 | 每场巡游或快闪时长不低于(略)分钟,总时长不低于(略)分钟,每天4场巡游或快闪,六天共(略)场,年初一至初三演员总人数不少于(略)人,年初四至初六演员总人数不少于(略)人。 |
2.其他需求 (1)服务单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演出地点、时间需由我司确定。 (3)乐器、服装、演出音响及其他道具等由演出方负责。 (4)演出方负责向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主管单位报批。 (5)演出方按需求提供所有上报节目所请团队照片,不得提供虚假照片。 (6)车旅费及食宿费用等由演出方自行负责。 (7)演出方为参演人员和演出方工作人员购买保险,承担演出期间安全管理责任。 (8)如因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闭园导致活动无法正常举办,活动整体顺延至下个节假日举办,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因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演出方承担。 (9)演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演出形式、服装道具、背景音乐等)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如因知识产权发生纠纷,费用及责任由演出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