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略)年衔接资金项目,拟采购桑苗发展蚕桑种植,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略)﹞(略)号)文件精神,以及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略)﹞(略)号)和村民“一事一议”等相关文件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桑苗采购实行公开询价竞争,现受村项目理事会的委托,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品种:(略)
2.采购数量:(略)
3.规格要求:(略)
4.资金来源:(略)
5.最高限价:(略)
6.交货地点:(略)
7.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桑苗种植服务、经营销售等)的独立法人企业、苗木专业合作社;
2.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含桑苗);
3.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
4.具有《林木良种证》(强桑1号)。
5.投标保证金:(略)
6.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公告时间
自【(略)年2月4日9时(略)分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四、询价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高县月江镇顺和村党群服务中心。
六、评标办法
1.符合本公告采购条件的单位报名达到3家及以上,由顺和村村民委会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2.公开询价会由顺和村村民委会主持,在顺和村、川新村村民代表中推举评标小组5人、监督小组3人。同时,邀请月江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对开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3.本次公开询价采用“最低报价评标法”进行评审,为确保项目质量,以符合资质条件、响应文件要求、报价在限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进行综合评定,最低价中标。如果相同的最低价有两家及以上的,由最低报价单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现场报价单位之间不得相互交流,独立填写报价清单交主持人唱标,由评审小组评定。
七、联系方式
高县月江镇顺和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略)
高县月江镇川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略)
高县月江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略)
高县月江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略)
特此公告
附件:(略)
高县月江镇顺和村村民委员会
高县月江镇川新村村民委员会
(略)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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