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略))3号)以及安徽省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输液瓶(袋)及玻璃瓶回收利用,拟对我院经开院区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及玻璃瓶回收服务项目进行询价。 二.相关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果提供虚假、伪造证明资质将被本院列入黑名单; 2、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略)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且在有效期内; 4、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排污许可证; (二)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服务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货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需要在询价时提供承诺书。 (三)服务要求: 1、收集时间和频次:(略) 2、委托费用:(略) 3、支付方式:(略) 4、服务期限:(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