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略)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3.获取地点:(略)
4.报名材料:(略)
5.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投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胡庄镇人民政府所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