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款方式: 据实结算,结算金额=实际体检人数X成交单价,最终支付总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当实际体检人数产生的结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时,按预算金额2.5万元进行结算;当结算金额低于预算金额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采购人完成高考体检并验收合格后,凭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在收到发票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实际结算金额(以2.5万元为限)。 2.售后要求:(略) (1)提供体检信息化软件,含软件更新; (2)提供终端设备软件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 (3)体检站、体检医师账户生成指导; (4)提供调试终端设备与省平台的数据互通,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5)解决体检过程中软件故障。 3.服务期限和地点: (1)服务期限:(略) (2)服务地点:(略) 4.验收的标准: 待所有体检人员信息上传完毕,总检医生总检、更新体检结论及上传数据结论后,视为达到验收条件。根据采购公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5.本项目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及收取金额、退还规则: 否 6.违约责任: (1)因供应商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主张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略) (2)若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提供由他人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因此引起发票无法认证、认证不符或其他任何因发票瑕疵导致发票作废等情形,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3)争议解决办法:(略) (4)保密要求:(略) (5)因供应商内部问题导致采购人受到互联网领域(包括抖音、小红书、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快手、微博、问政四川等)负面影响,应向采购人承担(略)元/条的经济赔偿,并且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控制负面影响,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自身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承诺)、恶意竞标(中标后无法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等)谋取中标/成交/中选等行为被质疑成立、投诉成立或被相关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7)因供应商逾期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寻找第三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或部分的,由供应商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及承担违约责任 (8)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系统和服务完全符合中标(成交)文件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支付合同总价(略)%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行政处罚等)的,应当予以全额补足。 (9)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5日内未完成无纸化平台的安装、授权、售后等工作,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同时逾期超过约定期限(略)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其它: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