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略)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略)
2.项目预算:(略)
3.本项目共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或外资参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三)自投标供应商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略)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略)
(二)申领方式:(略)
(三)联系人邮箱:(略)
未按规定获取的询价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供应商须按照《询价函》要求一次性报出最终不可更改价格,报价截止时间:(略)
(二)报价方式:(略)
七、评审原则与异常低价处理
(一)中标原则:(略)
(二)异常低价处理:(略)
八、现场踏勘
采购包(1):(略)
九、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十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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