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略)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略)
三、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略)
磋商时间:(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略)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及方式:(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信息发布风险提示长安大学采购办可采用短信、微信、邮件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供应商审核进度和结果,但因存在信息未被接收方正确接收的风险,供应商不应依赖相关通知信息。供应商报名信息审核结果以长安大学采购办系统审核记录为准,供应商未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导致的报名失败及其他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投标人资格声明只有按照公告要求报名、通过审核并在线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未通过报名审核的供应商通过任何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人都将予以拒绝。(三)开标时间地点说明本采购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地点为公告发布时拟定的开标时间、地点,最终以长安大学采购办供应商库中向报名审核合格供应商公告的采购文件为准。采购文件中公告的开标时间地点与本采购公告不一致的,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如采购文件中公告的开标时间、地点发生变化,采购办将在法定时限内通过供应商库向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登陆长安大学供应商库获取最新信息。(四)公告发布的媒介本公告在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chd.edu.cn/)发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长安大学综合信息门户(info.xjtu.edu.cn)“采购信息”栏目合法转载西安工业采购办网站公告信息。 除上述媒介外,长安大学采购办未在其他媒介发布该项目采购公告,其他媒体未经授权转载本采购信息以及因此给供应商造成的一切损失,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资料获取地址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的唯一地址为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略)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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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