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手术室医疗环境及恒温需求,拟对现有风机盘管内机进行扩容改造(仅针对风机盘管,不涉及净化机、风机改造,需适配原有净化系统)。本次采购采用询价采购法,面向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公开询价,欢迎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略)
项目地点:(略)
项目内容:(略)
工期要求:(略)
质保要求:(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空调设备销售、安装及改造相关经营范围。
具备相关施工资质,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有风机盘管专项安装及医疗场所净化空调适配经验优先。
提供所供设备厂家资质、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明确设备参数满足一倍扩容要求,符合国家医疗、环保标准。
无失信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转包分包。
三、报价要求
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含设备采购、施工、调试、税费、质保等全部相关费用(含潜在风管局部优化费用),不含净化机、风机相关费用。
报价单需加盖公章,注明设备型号、品牌、数量、参数、单价、总价、工期及质保信息,基于现场勘查结果编制,填写不全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需提交详细施工方案,明确分阶段改造及测试流程,确保适配原有净化系统。
报价一次性确定,中标后按投标价结算,超价部分不予认可。
四、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略)
报名方式:(略)
报名及文件获取地点:(略)
所有供应商必须完成现场勘查(提前预约),未勘查者不得参与报价。
五、报价文件提交及评审
提交截止时间:(略)
提交地点:(略)
评审方式:(略)
结果通知:(略)
六、其他说明
供应商需充分了解项目及现场情况,报价后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施工需遵守我院管理制度,保障诊疗秩序,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分阶段验收:(略)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略)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略)
宜春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
(略)年3月9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略)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