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宾阳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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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谋划宾阳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路径,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现就宾阳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宾阳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三)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略),(略).(略))。
(四)采购需求
承担宾阳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全流程编制服务,主要包括:(略)
(五)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正式发布并通过验收之日止。其中,最终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集、编制说明等)的提交时间不晚于(略)年7月(略)日。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评价等级,且有农业咨询业务范围;
(四)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供应商聘用合同。
(五)业绩要求:(略)
(六)信誉要求:(略)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八)如有单位资料造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三、报价要求
(一)响应报价应符合市场正常标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略),(略).(略))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文本打印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
(一)获取时间:(略)
(二)获取方式:(略)
(三)不提供纸质版询价通知书。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
(略)年3月(略)日(略):(略)
(二)提交方式
采用密封邮寄纸质文件方式提交,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宾阳县农业农村局。
(三)响应文件需包含
1.报价函(参照附件格式,含承诺部分);
2.报价表(参照附件格式);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聘用合同复印件;
6.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
注:(略)
六、响应文件开启
(一)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二)开启地点
宾阳县农业农村局。
(三)开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由采购方组建询价小组进行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形成合议意见后报局党组会议审议,最终确定成交服务机构。成交结果将仅通知成交方,未成交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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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报价函(格式)
2.报价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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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