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灶镇敬老院、头灶镇中心幼儿园、头灶镇六灶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满足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质检证明随货);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三、获取询价文件信息:
申请人可于(略)年3月(略)日8时至(略)年3月(略)日(略)时上班时间,委派本单位正式员工履行报名手续【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报名人近期社保缴纳凭证,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略)@qq.com)】并领取询价文件。联系电话:(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地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人:(略)
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采购联系地址:(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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