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略)年度资产报废处置项目已启动实施,现对本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根据《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青财资字〔(略)〕(略)号)、《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青财资字〔(略)〕(略)号)及《青海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字〔(略)〕(略)号)相关规定,我校拟对2台废旧锅炉进行公开招标处置。
二、服务内容
1.处置标的物:(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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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范围:
完成报废资产的拆卸、搬运、运输及无害化处理;
确保资产残值最大化回收,并按国家规定完成资产注销手续;
提供合法合规的报废证明文件(含环保部门认可的处置证明、资产处置备案文件等)。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略)
2.报价应包含拆卸、搬运、运输、无害化处理、税费、人工、运输保险等全部相关费用;
3.各单位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本次询价仅用于摸清市场行情,不作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报价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略)年3月(略)日(略):(略)
五、所需提供资料
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公司需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及与报废项目相关的资质文件(加盖公章),报价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物资回收”“金属废料回收”“锅炉处置”或“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2.请报价单位填写本公告附件报价单并加盖公章,于(略)年3月(略)日下午(略):(略)
六、其他说明
1.报价单位需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我校有权对报价单位的资质及报价文件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被否决;
3.报价单位可提前联系咨询人,前往标的物现场查看,现场查看费用自理。
联系人:(略)
附件:(略)
青海民族大学财务处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