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现就(略)年试剂耗材与标准物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参加。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预算价:(略)
三、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及数量:(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询价采购。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略)
(三)参加本次询价供应商应有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等相关资质,具备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具有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等相关工作经验。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提供承诺函)。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没有被执行案件、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具体以近一周查询的信息为准。
(四)具有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
(六)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略)万元)。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但不限于:(略)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报价文件形成完整电子文件。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略)年3月(略)日下午五点前将相关电子文件发送至至政务邮箱LNHFS@ln.gov.cn ,以收到时间为准。文件一经递交一律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联系人:(略)
注:(略)
辽宁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
(略)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