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营总体要求
(一)执行的标准与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略)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办〔(略)〕6号);
HJ/T(略)-(略)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略)-(略)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
HJ/T (略)-(略)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 (略)-(略)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 (略)-(略)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略)-(略)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二)运维机构基本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运行维护人员在中标后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半年内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进行人员更换,半年后若有变更须报招标人备案。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于《人员配置表》中列明。招标人将在中标人运维过程中进行重点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2.投标人须备有运行所需的计量仪器仪表、必要的外围设备和独立实验室,实验室具备做CODcr、氨氮等常规样的能力。
(三)现场端运维维护的仪器名称和数量:
序号
监测仪器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1
出水COD在线仪
哈希
台
2
出水氨氮在线仪
3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北京九波声迪
4
PH在线监测仪
昆山三泽
5
数据采集仪
广州博控
6
等比例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数字控制单元
/
套
7
摄像机、硬盘、电脑显示器
需要日常维护、故障原因排查及上报,招标人维修。
(四)运行维护总体目标
1.按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自动监测设备的操作和运行维护,符合仪器设备厂商提供的运维手册或者使用说明书。
2.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当符合相关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3.依据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相关的数据标记、电子督办单回复以及排放限值变更申请等工作。
4.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的,应立即通知我方,并于8小时内以书面材料形式(纸质版或者电子版)向我方报告。
5.数据数量目标:(略)
6.保证所有监控站点设备年度正常运行率在(略)%以上,自动监测数据年度有效传输率不得低于(略)%,任意连续(略)日内不得低于(略)%。
7.7×(略)小时技术服务及支持,响应时间<(略)分钟。
8.一般故障恢复时间<6小时。
9.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保部门的台帐检查。
(略).自动监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及时清运至危废暂存间以确保在线监控站房内废液桶≤1桶,并建立台账。
(略).负责在线监控站房整体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站房干净、整洁。
(略).投标人须依据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最新法律、法规、规定、办法等进行污水处理站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的所有工作,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政策调整所带来的经济风险,招标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因政策调整进行费用增加。
(略).投标人在项目服务期内,对本项目设施运营负全部责任,并保证达到规定技术要求。投标人需承担因在线监测系统不正常运行、运维人员操作不规范或相关其他情况等产生的行政处罚和相关经济责任及后果。同时,将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环保要求。运营期间的所有环保责任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无条件承担行政及经济处罚的承诺,以确保环保行政处罚风险可控。
(五)运营管理工作的职责
1.承担委托责任,保证自动监控系统在合同期限内正常运行。
2.中标人应对所有自动监控系统一一对应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投标人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帐检查;
3.中标人应每月向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作运行工作报告,陈述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
4.中标人必须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5.在运行中按规定对设备定期进行校准及校验。
6.若自动监控系统产生重大故障,致使监控数据缺少1天以上,需将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案及时上报环保部门。
7.中标人有责任对企业的有关排污情况和其他技术情况保密。
二、运营维护的具体要求
(一)运行与日常维护
1.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格式建立台账记录。
2.每(略)小时自动进行各水质自动分析仪零点和量程校正(针对可以远程校正的仪器)。
3.每周至少1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任意2次现场维护的时间间隔不得大于7天。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3.1COD:(略)
3.2氨氮:(略)
3.3检查反应器、气敏电极表面是否污染,必要时清洗;光度法氨氮仪观察仪器运行过程,检查清洗、取样、加试剂、管道有无堵塞,检查试剂余量(必要时添加或更换)、泵取水情况,采样系统是否清洁;
3.4数据采集监控仪:(略)
3.5检查电力供应情况,进行房内管路状况检查,防止渗漏,检查卫生情况以及屋内其他电器设备运转正常(如空调,灯具等)。对维护造成的污染及时清理。
4.每月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4.1COD:(略)
4.2氨氮:(略)
4.3每月至少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清洗和维护。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一次日常校验。检查监测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监测用房防雷措施;进行一次COD、氨氮、PH实际水样对比和质控样试验,进行一次现场校验。
5.每个季度现场维护内容
5.1水污染源:(略)
6.每年至少建议更换一次COD、氨氮的水样导管、试剂导管、废水导管、活塞和密封圈。
7.其他预防性维护:
7.1保持机房、监测用房(监控箱)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清洁,保证监测用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保持各仪器管路畅通,出水正常,无漏液。
7.2对电源控制器、空调等辅助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
7.3仪器废液应送相关单位妥善处理。
7.4操作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作好相关记录。
7.5此处未提及的维护内容,参照相关仪器说明书要求执行
(二)系统的检修
1.自动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有关部门和招标人批准;
2.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专业技术人员需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采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略)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分析仪,另外对难以修复的及时通报招标人和环保局,维修期间采用备机或采用人工方法进行监测(相关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若数据采集仪发生故障,必须在(略)小时内修复或更换, 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5.对于不可抗力(雷击、台风、地震、火灾等)造成的损失,其修理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在(略)小时之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需要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及时恢复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6.发生严重故障的自动监控设施经维修后,中标人必须对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校准和校验,确认其监测性能完全恢复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比对实验和性能校验。
7.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等设备,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的存储数量,按月度上报招标人备案。中标单位在实施运维前,必须将详细的设备及备品备件等采购计划上报,到位后报招标人现场核查。
(三)校准与校验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实验和质控样试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每次至少进行3组,每月进行一次现场校验,可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水温进行现场比对实验, CODcr进行重现性、量程漂移和邻苯二甲酸氢钾试验。
1.CODcr校验方法详见HBC 6-(略)《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自动自动监测仪》。
2.氨氮校验方法详见HJ/T(略)-(略)《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3.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亦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校准和校验。
校准和校验的结果必须满足技术要求,详见表1。
表1 校准和校验
项目
响应时间(min)
零点漂移
量程漂移
重复性误差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误差
CODcr
参照仪器说明书
±5mg/l
±(略)%
±(略)%,已接近于实际水样的低浓度质控样替代实际水样进行试验(CODcr<(略)mg/L)
±(略)%,((略) mg/L≤CODcr<(略) mg/L)
±(略)%,(CODcr≥(略) mg/L)
氨氮
光度法
±5%
电极法
5min
注:(略)
4.进行相关校准和校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在测试期间保持相对稳定,作好测试记录和调整、维护记录。
5.本标书未提及的校验内容,参照相关仪器说明书要求执行。
(四)质量保证
1.必须采用有证标准物质,如需要采用自配标样(必须委托具有检测COD、氨氮,PH类别的计量认证单位配置),必须用有证标准物质对自配标样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必须在标准值允许范围内。
2.采用校准曲线进行定量,校准曲线的校准点不得低于(略)点, 相关系数(R2)在0.(略)以上,样品的测定值必须在校准曲线的浓度范围内。每(略)日用标样对校准曲线进行校准,标样校准误差不得超过±(略)%。
3.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对实验,比对实验时,每批样品应同时作空白试验,并控制空白试验值低于方法检出下限浓度的1/2。比对实验监测分析方法详见表2。
4.表2 比对实验规定监测分析方法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COD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略)-(略)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略)-(略)
(五)技术档案
1.技术档案内容
1)监测仪器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的例行检查报表;
2)监测(监控)仪器的例行检查记录;
3)计量机构和环境监测机构的年检记录;
4)仪器设备的检修登记记录;
5)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范。
2.技术档案基本要求
1)档案中的表格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表格;
2)做好记录、资料归档,包含监控仪器从接收维护后整个周期的资料;
3)每个月、季度形成运行管理总结报告汇总给环保部门;
4)记录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必须在现场及时填写,有专业维护人员的签字;
5)可从技术档案中查阅和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性能检验等全部历史资料,以对运行的各台仪器设备做出正确评价;
6)与仪器相关的记录可放置在现场,所有记录均应妥善保存。
(六)数据传输要求
依据《HJ (略)-(略)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T(略)-(略)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特作以下规定。
1.上报数据类型必须完整,缺一不可,共四类:(略)
1)实时数据上报的内容包括
废水排放量,废水污染物的浓度;
2)十分钟数据、小时数据、日数据上报内容包括:
废水排放量包括最小流速、平均流速、最大流速和累计排放量,
废水污染物包括最小浓度、平均浓度、最大浓度和累计排放量,
2.上报数据的单位必须统一,现列举如下:
废水瞬时流量(升/秒),废水排放量(吨),废水污染物(氨氮、COD等)的浓度(毫克/升),废水污染物累计排放量(千克)。
3.远程控制功能
可以通过监控平台远程控制数采仪,要求至少实现以下功能:
(按照(略)上的规定完成各远程控制命令 (略)协议第(略)页到第(略)页上的各命令)
4.置数采仪系统时间
①改实时采样数据上报间隔
②采污染物日数据和小时数据
③可以存储一年的现场端日数据和三个月的小时数据。
三、服务期限及控制价
本项目服务期限:(略)
本项目控制价:(略)
四、付款方式
1.价格形式:(略)
2.项目款项说明:(略)
3.付款方式:(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7.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六、评标办法:(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准备正本一份。投标文件中报价须唯一;须实质性响应本询价文件需求,不得有缺漏项;投标文件装订整齐。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首次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4.未实质响应的或技术参数要求低于询价文件要求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各投标单位须于(略)年3月(略)日下午(略):(略)
2.二次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量仍然不满足3家的,如有两家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进行两家开标(评标办法将采用原评标办法);如只有一家投标人的,询价人将重新招标或招标方式变更为磋商性谈判。如转磋商性谈判进行采购,需进行二次报价,投标所报价格必须比上一次报价低。
九、联系人:
蚌医大一附院总务科 杨老师 (略)-(略) 刘老师 (略)-(略)
附件;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二次)询价文件
蚌医大一附院总务科
(略)年3月(略)日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