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开区农村供水提升工程一标段劳务询价(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广安经开区农村供水提升工程一标段劳务询价(竞价)采购”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编号:(略)
(四)控制价:(略)
(五)项目概况:(略)
(六)服务期限:(略)
(七)承包范围:(略)
二、参与方式及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
(一)参与方式:(略)
注:(略)
(二)请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交纳金额(略)元。
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竞价保证金缴费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
2.竞价保证金时应备注“项目编号HTCG(略)竞价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交纳。
3.供应商需将有效缴纳的保证金凭证上传至交易平台(在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之前),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系统将视为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无效。
(三)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略)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代理机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略)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略)%。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略)
(五)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竞价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竞价公告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项目的。
6.供应商在竞价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7.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履约等情形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8.资格审查通过后,若供应商未参与报价环节,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
(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三、供应商报名、递交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格式要求)。
(二)介绍信(详见附件格式要求)。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略)
(四)具有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劳务分包不分级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具有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格式要求)。
(七)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详见附件格式要求)。
2.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3.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后上传。
四、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略)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3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3家或3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反向一次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若本项目竞价阶段结束后不足3家供应商报价(参与竞价),则本次竞价无效且按作废处理;采购人将重新发布竞价公告。
(二)根据本公告和交易规则,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并和采购人一起参与资格审查。
(三)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下浮率高)者中。竞价时间:(略)
(1)竞价起始价(百分比):(略)
(2)最低下浮幅度:(略)
(3)限时报价期:(略)
(4)延时报价期:(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付款方式
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拨付,发包人凭承包人开具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完成总工程任务量(略)%后,发包人按不超过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金额的(略)%拨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完成总工程任务量(略)%后,发包人按不超过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金额的(略)%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不超过合同总价款和经财政评审核定的变更工程价款的(略)%;按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审计,经审计机关结算审计并经发包人认可后,可拨付余款。工程质保金为审计机关结算审计并经发包人认可后的审核金额的3%,保修期满两年后(略)天内无息退还。进度款支付必须要提供该阶段对应的工程资料、民工工资表(民工工资表必须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格式登记造册)由发包人审核同意后作为付款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意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二)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存在违法或违反竞价规则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竞价,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违存在违规、违法获取本项目成交资格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本公告仅适用于项目竞价活动,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本次竞价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建易采电子招标采购云平台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六)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中出现IP一致情况时,采购人将要求相关供应商书面说明合理理由,理由说明不被认可或拒不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理由说明的,将视为供应商放弃本项目竞价资格。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略)元。收款账户如下: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和建易采电子招标采购云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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