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参与本次采购。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参加我院招采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4.供应商具有售后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响应报价应为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包括伴随服务)的总价格,一次性报价不可更改。
(三)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发邮箱)
1.提供符合采购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及资质材料(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价表等材料(见附件)
2.“第二项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对应的完整证明材料,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一)询价程序
1.统一开封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二)评审原则
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最低价成交?:(略)
3.确保公平竞争,防止议价或串通,一次性报价不可更改?。
四、响应须知
(一)响应资料提交时间:(略)
(二)响应资料提交地点:(略)
报名咨询:(略)
项目咨询:(略)
(三)响应登记:(略)
?
(四)接收邮箱:(略)
五、其他说明
成交结果均应以符合采购方使用要求为原则,如出现成交设备不符合使用部门要求情况,我院可对成交结果作适当调整或废标,成交供应商及相关参与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
以上内容由江门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负责解释。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略)年3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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