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委托一家供应商提供中医护理技能演示短视频拍摄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采购要求
1.服务内容:(略)
2.视频内容:(略)
3.拍摄地点:(略)
4.成片要求:(略)
5.摄制要求:(略)
6.后期制作要求:(略)
7.配乐及配词要求:(略)
8.版权要求:(略)
9.视频格式:(略)
(略).时限要求:(略)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略)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待服务验收完成后,院方核对验收全部内容无误后,凭全额正式发票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在(略)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全额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自拟);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略)
7、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略)年3月(略)日-(略)年3月(略)日上午(略):(略)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略)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六、联系人:(略)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略)年3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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