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郑财办〔(略)〕(略)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资〔(略)〕(略)号)以及《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通知》(郑财资〔(略)〕(略)号)的相关规定,经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支委会研究决定,对满足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现就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进行询价,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与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已到报废年限且失去使用价值的复印机及未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
2.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
3.信用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相关渠道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见附件2);
四、申报方式
线下报价。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
(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3日。
(二)踏勘时间和地点
参加询价单位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于(略)年4月7日上午(略)时到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中原区淮河西路(略)号)7层(略)房间,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略)年4月8日(略)时,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中原区淮河西路(略)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7楼(略)房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最高价者成交。
2.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合法有效。如发现资料虚假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与资格。
3.本次询价活动无任何费用,我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和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1.《郑州市建设中心消防技术中心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2.《询价报价表》
(略)年3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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