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一)基本情况:(略)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技术要求 | 单价预算(元/套) | 1 | 一次性使用鼻腔给药雾化装置 | - 一次性使用鼻腔给药雾化装置由注射器(外套,活塞,芯杆),塑料针头(针管,针管保护套),鼻喷装置(喷嘴,套筒)和剂量限位器(选配)组成。喷嘴内设置有涡轮加速通道,锥形集液槽,轴向定位筋,喷雾孔。套筒前端设置有实心柱状喷嘴芯,后端设置有指压扣板(套筒卷边).
2.材质:(略) 3.容量:(略) 4.一次性使用鼻腔雾化给药装置需要满足快速,高效,安全且便捷的特点。 5.在其用于麻醉给药时,该装置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给药操作,保证患者舒适度。 6.装置雾化效果应能保证在使用过程中液体呈现均匀雾状,无阻塞,方向无明显偏斜。 7.装置雾化颗粒粒度分布能够满足鼻腔给药需求。 8.装置应是一次性无菌包装,防止交叉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9.提供天津网采价格截图。 (略).提供国家医保编码。 | 8 |
注:(略) (二)服务地点:(略) (三)项目预算:(略) (四)成交方式:(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评选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选,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评选声明函》。 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4.拟供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 五、货到时间、地点及服务期限: 交货期:(略) 服务期限:(略)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每月确认一次送货金额。(2)货款由采购人付款给配送公司。中标单位与配送公司的结算事宜由中标单位与配送公司另行约定(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略) 2.获取遴选文件方式:(略) 八、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文件递交地点:(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十、质疑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质疑受理: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