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要求,现对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凌家湖综合试验基地科技中心建设项目水泵、水箱采购询价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略)
招标编号:(略)
项目地址:(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
1、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报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略)
3、招标文件费用(略)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略)
5、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3%;提交时限:(略)
6、含税招标控制价:(略)
7、报价包含费用:(略)
8、验收标准:(略)
9、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略)、其他事项:
1、采购清单报价为价税分离,报价中已经包括材料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含一切运费)、保护、装卸、码堆、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以上报价双方不论任何情况不予调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的(略)%。
2、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材料的规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存在小幅变更,这些变更将在原有的要求之内(包括技术参数、功能、材质 等),不构成调整价格的理由,材料的单价不予调整。
3、采购清单数量为合同交货总量,如需分批交货,则每批交货数量以甲方书面、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的交货量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合同价款。
4、本项目为一般计税项目,乙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5、工期:(略)
6、现场第三方检测单位抽样需满足要求。
7、材料进场需按照项目要求,堆放整齐。
8、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量,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量,无论采购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
9、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甲方生产使用,应承担甲方本次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扣除当次货款(略)%的工程款。
(略)、若乙方连续三次未能按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照已结算量的(略)%进行最终结算,并同时列入“安徽建工集团限制交易”,没收履约保证金。
(略)、每月(略)日结算次月支付已结算合格供应量的(略)%,工程竣工后付至(略)%,决算定案付至(略)%,剩余尾款在决算定案后1年内支付(以上均无息)。
(略)、材料质量要求:(略)
2、质量要求:(略)
(略)、其它要求:(略)
2.皖建云商注册流程:
(1)登录www.wjys(略).com进入皖建云商平台,点击平台首页【登录/注册】,在登录页面点击【采购商注册】;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采购商资料,上传营业执照与企业授权书(需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3)提交成功后,预计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采购商可使用注册手机号及短信中的登录口令进入采购商后台,进行商品采购等操作;
(4)温馨提示:(略)
(略)、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相应条款,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被限制交易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略)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略)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略)
1、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票承兑汇票及供应链支付。甲方不承担利息。付款乙方前需提供足额结算专用发票。若甲方资金有困难时,双方协商解决。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略)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招标咨询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