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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中矿三杰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宿州中矿三杰科技有限公司煤矿集控安全系统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路,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略)
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午间、夜间对项目周边敏感区域的影响。
四、强化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车间内及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的治理。根据生产实际,在生产环节合理加装废气收集设施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区进行硬化和绿化,及时洒水抑尘。
五、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有序堆放,规范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暂存和综合利用措施。
六、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
本项目机加工、喷塑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注塑、硫化及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3.噪声
项目运营期西厂界(紧邻闵贤路)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4类标准;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3类标准;周围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相关规定和要求。
七、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安全等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该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