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东侧大厂房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东侧大厂房加固工程
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方式:(略)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首次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五、开启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北京时间(略):(略)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略)
联系部门:(略)
质疑接收人:(略)
地址:(略)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邮箱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及邮箱形式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公司:
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下载:(略)
视频:(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