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广湛高铁三眼桥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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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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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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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杨松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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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年(略)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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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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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湛高铁三眼桥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略)〕(略)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广湛高铁三眼桥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湛高铁三眼桥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途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和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石围塘街道,建设2回花地变电站至三眼桥牵引站(略)千伏电缆线路,电缆线路长约2×2.(略)千米。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广州、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和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方案、选址选线、线路架设方式、设备选型与布局、防治污染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广州、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应按各自职权和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该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略)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评文件送至广州、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其监督检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略)年4月(略)日
公告期限:(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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