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Ⅲ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运营期废漆桶撕碎、破碎、筛分废气分别收集后共用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滤芯、废包装撕碎、破碎废气分别收集后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塑料桶撕碎、破碎废气分别收集后共用1套高压静电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线路板拆解废气经1套静电除尘器+滤筒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废线路板破碎、分选、静电分离废气分别收集后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电池暂存库废气收集后经1套碱洗塔处理后排放;废矿物油暂存库、废介质压油机、脱油机废气分别收集后共用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以上各工序颗粒物、硫酸雾均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略)mg/m3的环境管控要求;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排放浓度要满足《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VOCs(略)年专项治理方案》中≤(略)mg/m3的环境管控要求。 无组织管控:(略)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用水及洒水抑尘等,不外排;设置旱厕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运营期生产废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曝气收集+隔油+调节+混凝+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超滤,处理规模为0.5m3/h,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略)-(略))中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碱洗塔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由附近农户还田利用。 建设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运营期运营期废漆桶等生产线除尘灰返回磁选工序回收铁粉;废塑料破碎除尘灰、磁选废渣、吸残废液、压油杂质、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电子元器件、废树脂粉、废防护用具、废抹布、废塑料薄膜、泄漏电解液、卸油池油泥、滤渣、废活性炭、沉浮分离杂质、污泥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略) 公众参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