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同州鞋业有限公司年产(略)万双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眉山市同州鞋业有限公司年产(略)万双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4月(略)日-(略)年4月(略)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听证告知:(略)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性质:(略)
(3)建设单位:(略)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污染防治态措施,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周边人居生活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炼胶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略).5m排气筒排放;成型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略).5m排气筒排放;油印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略).5m排气筒排放;调胶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略)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A/O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胶桶、废处理剂桶、废油墨桶。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胶桶、废处理剂桶、废油墨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厂房封闭、基础减振等)措施;建立了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