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设备周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性质:(略)
环评单位:(略)
建设内容:(略)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项目污染因子为Ⅱ类射线装置DSA使用时产生的X射线。通过理论预测结果,本项目DSA正常工作时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年有效剂量小于公众0.(略)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年有效剂量小于职业人员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满足GB(略)-(略)《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要求。
三、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GB(略)—(略)《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要求在放射工作场所内划出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入口处设置工作信号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设置门灯联锁装置,机器处于工作状态时,工作指示灯运行以警示不得进入控制区;在监督区设立警告标识和标牌,仅允许患者和相关医生进入,其余无关人员均不得随意进入,并将在辐射防护监督区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
(二)项目按照GBZ(略)-(略)《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中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射线装置场所四周及屋顶采用相应的屏蔽措施对射线进行屏蔽,观察窗安装铅玻璃,医生患者进出防护门、污物通道防护门、设备间防护门均安装铅防护门。在DSA床旁安装铅防护帘,在机头处安装铅悬挂防护屏,医生在DSA手术室内操作时应穿戴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套、铅防护眼镜、铅橡胶帽子、介入防护手套等辐射防护用品,同时在DSA床旁使用铅悬挂防护屏和床侧防护帘进行防护,所用屏蔽体、防护用品均具有0.5mm铅当量,第一术者位医生工作时实际受到了两次防护,防护能力相当于1mm铅当量,第二术者位医生工作时实际受到了一次防护,防护能力相当于0.5mm铅当量。电缆沟从设备基座下方设置,宽(略)mm、深(略)mm,采用“U”型电缆沟穿墙,穿墙位置从DSA手术室(略)mm处至设备间和控制室(略)mm处,电缆采用4mm厚铅皮包裹,电缆沟与墙体间隙用硫酸钡防护涂料填实,穿墙部分不会影响墙体整体的防护性能。进风管道从DSA手术室北侧墙接入机房内,排风管从DSA手术室北侧墙体经控制室东侧墙排出室外。排风管穿墙处采用“L”型防护,通排风管道风管孔洞及四周处用4mm厚铅皮包裹,包裹长度为穿墙前后各(略)mm,风管与墙体交接处用4mm厚铅皮搭接,搭接长度为(略)mm,能够有效防止射线直接从风管射出机房。
(三)建设单位拟在射线装置控制台上、诊疗床操作面板上各设置1个紧急停机按钮(各按钮与X射线系统连接)。射线装置系统的X射线系统出束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按动紧急停机按钮,均可停止X射线系统出束。
(四)为工作人员配备满足GBZ(略)-(略)《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五)加强管理,运营单位在运营前应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运营单位应明确各科室人员责任,确保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并定期对辐射安全控制效果进行评议。从事辐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进行辐射诊疗工作;对于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程序等制度应张贴于工作场所墙面醒目处。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须持证方能上岗、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防止个人剂量超过管理限值要求。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设备周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略)
电话/传真:(略)
通信地址:(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