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管理类含油金属屑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管理类含油金属屑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5月7日-(略)年5月(略)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地 址:(略)
听证告知:(略)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略)
(五)项目概况:(略)
项目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占总投资的(略).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电弧炉一次采取余热锅炉+活性炭喷粉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略).8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特别排放限值,VOCs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业主承诺排放浓度不高于(略)毫克/立方米。电弧炉二次烟尘采用移动式密闭集气罩+屋顶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略).8米排气筒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特别排放限值。
2.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依托现有洗车废水循环处置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电弧炉间接冷却水依托现有冷却塔和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电弧炉、空压机、风机等噪声源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日常维护,控制和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除尘灰、废电炉除尘布袋、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正式投运前,废耐火材料、电炉渣应按要求开展固体废物性质鉴别,经鉴定后不属于危险废物作为一般固废处理;若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并按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加强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等环节管理;鉴别结果未明确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信息公示。两次网络公示后,在四川科技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公示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