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连云港连云区云山街道经十一路(长白山路)以东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略)-(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述
(1)园区名称:(略)
(2)规划范围:(略)
(3)产业定位:(略)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略)
(2)地表水环境:(略)
(3)地下水环境:(略)
(4)声环境:(略)
(5)固体废物:(略)
(6)生态环境:(略)
(7)土壤环境:(略)
(8)环境风险:(略)
三、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略)
(2)地表水环境:(略)
(3)地下水环境:(略)
(4)声环境:(略)
(5)固体废物:(略)
(6)生态环境:(略)
(7)土壤环境:(略)
(8)环境风险:(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连云港连云区云山街道经十一路(长白山路)以东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略)-(略))与区域发展相关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协调,规划区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能够满足区域的开发建设需求。本评价认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引进项目时严格把关,确保满足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进入项目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力度,将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可以缓解和接受的,园区产业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略)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略)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包括规划区内部及周围的公众及单位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本页附件中下载公众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九、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E-mail:(略)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
(略)年5月9日
附件下载:(略)附件1-(简本)连云港连云区云山街道经十一路(长白山路)以东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略)-(略)).doc
附件下载:(略)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