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海水水质环境影响 施工期水污染主要为施工钻孔、疏浚等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陆域施工废水等。 通过采取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对港池疏浚开挖的速度进行适当的控制等措施,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施工期作业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和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统一接收处理。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市政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拟经沉淀池等预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环节,不对外排放。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码头值班人员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和舱底含油废水。 值班员工生活污水拟依托后方办公楼的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拟将污水收集并经过化粪池初步处理后,利用污水收集车收集运送至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远期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完毕后,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海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上陆后,接入后方办公区的化粪池预处理,近期拟将污水收集后,利用污水收集车收集运送至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远期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完毕后,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海域排放。船舶含油污水交由有能力的处理单位接收,不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污水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并无直接排海,对大亚湾海域水质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废气,施工大气污染排放量小而分散,施工扬尘则采取洒水降尘的方式,抑制扬尘的产生。项目附近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空气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将随施工的完成而消失,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到港船舶产生的燃油废气、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等。通过对到港船舶、车辆进行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转工况,船舶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的船用燃油等措施,项目船舶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其排放强度与施工作业内容及机械、数量不同而有所不同,具有间断性和暂时性。同时,项目周边(略)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且工期较短,故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运营期,本项目主要为船舶、车辆入港噪声。通过禁止鸣笛,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和检测、保养各种机械设备以降低噪声强度。项目(略)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施工期固废包括建筑垃圾、疏浚土、钻渣、弃土、施工船舶生活垃圾、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隔油池含油污泥等。港池疏浚泥沙运至惠州港马鞭洲(略)万吨级航道扩建工程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进行抛泥,建筑施工垃圾、弃土等运至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处理。船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上岸与陆域的生活垃圾一并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钻渣全部回填于后方道路两侧,不对外倾倒。 运营期的固体污染物为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到港船舶的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码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略)kg/a,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到港船舶生活垃圾,产生量为(略)kg/a,船舶生活垃圾待船舶靠岸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综上所述,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略) 运营期:(略) 2、废水 施工期:(略) 运营期:(略) 3、噪声 施工期:(略) 运营期:(略)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略) 运营期:船舶生活垃圾待船舶靠岸后,与码头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船舶碰撞引起的溢油事故,经风险预测码头装卸操作性事故、船舶碰撞事故结果可知,由于本项目邻近广东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周围有大亚湾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缓冲区和核心区,若发生溢油,油膜抵达大亚湾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实验区的最短时间1h。 因此,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施工阶段应着重考虑船舶航行安全、施工作业安全和通航安全,并采取相应的溢油事故防控措施。遇到风暴潮、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避免发生船只碰撞、翻船等事故。 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管理,加强防范,完善事故溢油应急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建设单位在认真、切实落实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