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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略)年提前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略)〕(略)号)和靖西市农业农村局?靖西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靖西市(略)年提前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农字〔(略)〕7号)文件精神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略)年提前批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各项工作,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遴选过程透明、规范,遴选结果客观、公正。
二、遴选对象
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服务主体。本项目所称服务主体,是指围绕粮油糖生产,能够为小农户等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公司、农民(机)合作社、农民(机)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等组织。重点支持具备全程托管能力且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服务组织。对农机设备安装有作业监测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承担项目任务。
三、服务主体报名条件
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3.所提供的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
(略)年5月(略)日—(略)年5月(略)日,超过报名时间将不予受理。
五、报名提供所需材料(所有报名主体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需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靖西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附件),到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指导站进行登记申请,参与作业服务主体遴选工作。
六、报名地点
靖西市商务大楼5楼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指导站,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靖西市农业农村局
(略)年5月(略)日
附件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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