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重点产尘部位应设置移动式全封闭围挡,醒目位置安装扬尘远程监控,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均需达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该项目采用“预处理+调节池+多段A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加氯接触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离心浓缩脱水+高压带式脱水”工艺。加强进水源头控制和管理确保该项目运行安全,尾水排放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鉴于该项目尾水排放去向以及入河排污口管理需要,尾水因子COD、NH3-N、TN、TP排放浓度限值应控制在入河排污口排放浓度限值范围内。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污泥处理单元恶臭气体经微负压收集并采用生物除臭工艺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NH3、H2S、臭气浓度等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相关限值;NH3、H2S、臭气浓度等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4相关要求。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并做好采样平台(口)建设。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略)米,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被规划控制告知,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四)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要求;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4类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栅渣、砂粒定期收集,统一外运处置;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试剂瓶和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六)做好防渗并进行监测。加强污水预处理区和污水处理区的建(构)筑物、污泥处理区、危废库、污水管道等的防渗处理,确保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七)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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