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开发公司修井油冰减量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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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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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二氧化碳捕集埋存与提高采收率(CCS-EOR)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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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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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安字镇,项目主要建有化冰车间及储液池等,配套消防工程等,对冬季修井油冰进行化冰、夏季暂存修井废,本项目设计冬季处理修井油冰(略)m3,本项目占地面积约(略)㎡,建筑面积(略)㎡,设置3个场地,化冰车间建筑面积(略)㎡,包括卸冰平台、化冰池、集液池,其中化冰池规格(略)m3,有效容积(略)m3,卸车场(略)㎡((略)m×(略)m×1m),集液池(略)㎡((略)m×3m×2m),有效容积(略)m3,储液池建筑面积(略)㎡,地面混凝土硬化(略)mm,规格为((略)m×(略)m×2m),最大贮存量约为(略)m3,电加热炉建筑面积(略)㎡,项目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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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站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采取澄清处理,上清液用于地面洒水降尘,其余部分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运营期化冰水罐车运输至黑(略)防放水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油田注水水质指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略)—(略))。
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化冰池内废水罐车拉运至黑(略)放水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定期对池底油泥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降低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挥发,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相关控制要求。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设备,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运营期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废弃钢筋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场处理,运营期化冰池底沉降的油泥属于危险废物,须及时回收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
5、生产运行中厂区相应区域按照防渗分区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对池体及管线进行腐蚀监测并定期检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应急措施,对泄漏油泥及时处理,严格控制废水扩散,降低对环境及人员的危害。
6、施工期各类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反序堆置开挖土方,原序填埋。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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