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别 |
重点工作事项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总体目标 |
年新增返乡创业经营主体达到上年度末市外务工人数的2%以上。(略)年全市新增返乡创业经营主体(略)个,其中企业类主体(略)个。 |
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 |
(略)年,力争新增省级返乡创业园(街区)2个、返乡创业项目(略)个;认定市级返乡创业园区(街区)2个、返乡创业项目(略)个。到(略)年,建成市级以上返乡创业园区(基地、街区)(略)个。 |
市人社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3 |
(略)年,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略)亿元。 |
市人社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4 |
构建返乡创业数据库 |
建立人员信息库 |
依托宜昌市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和湖北省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以村(社区)为单元,以(略)年底市外务工人员为目标人群,以有愿望、有能力、有信誉的“三有”人员为重点,采用“大数据+入户调查+个人自主填报”方式,动态掌握外出务工总数和返乡人员基本信息、技能特长、创业意向等,建立基础信息库。 |
市人社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5 |
编制创业项目库 |
依托本地特色产业、资产资源,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重点围绕主导产业,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夷陵区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侧重科技创新和现代服务业,开发适合返乡创业的项目。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
6 |
构建返乡创业数据库 |
编制创业项目库 |
建立全市统一的返乡创业项目库,各相关市直部门分别征集本行业领域项目,(略)年入库项目不少于(略)个。建立对外发布机制,制作返乡创业指引手册,广泛发布推介。 |
市招商局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数据局 |
7 |
推荐认定(略)个省级“荆楚归雁项目”,每个给予(略)万元资金扶持;认定(略)个市级“雁归宜昌项目”,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对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返乡入乡人员,给予(略)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市人社局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8 |
拓展返乡创业领域 |
促进产业转移升级带动返乡创业 |
在我市产业转移、产业升级过程中发展配套产业。鼓励创业成功的返乡人员挖掘宜昌资源和要素的比较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宜昌再创业。鼓励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返乡人员,顺应宜昌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升级的市场需求,促进产业业态向特色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
市发改委 |
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 |
9 |
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返乡创业 |
因地制宜培育“3+2”主导产业,引导返乡人员参与特色强村、产业强镇、现代产业园和产业集群等建设。 |
市经信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数据局 |
(略) |
挖掘生态特色、非遗民俗、红色文化等资源功能价值,发展林下经济、休闲旅游、农耕体验、生态康养、共享农庄等。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和园林局 |
(略) |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返乡创业 |
引导返乡人员创办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特色种养、设施农业。鼓励各类流通主体、供应链平台及时发布需求,引导返乡人员发展产地清洗、分选、烘干、预冷、包装等初加工。强化对返乡人员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立项项目的支持引导。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 |
(略) |
拓展返乡创业领域 |
推动社会化服务发展带动返乡创业 |
支持返乡人员开展农资供应、统防统治、代耕代种、物流运输、产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发展乡村“一老一小”、家政服务、团购集散、寄递物流、资源回收、农村商超、家电农具维修等生活性服务。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
(略) |
培育农村电商生态带动返乡创业 |
大力发展“互联网+”,鼓励返乡人员参加各类机构电商培训,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扶持有条件的返乡人员创建电商、物流、快递企业,拓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鼓励县、乡两级结合产业优势建立返乡创业电商基地、小型电商集聚区。 |
市商务局 |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
(略) |
发展劳务品牌带动返乡创业 |
推进“品牌+产业+创业”融合发展,依托可迁移性强的劳务品牌,实施“一品百店”计划,发展返乡创业经营主体。抢抓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机遇,打造三峡水电工劳务品牌。依托宜昌本地文化和产业优势,围绕区域特色劳务品牌,引导从业人员发挥专业技能优势,培育更多经营主体。发挥劳务品牌领军企业作用,带动小微经营主体做大做强。认定市级劳务品牌和劳务品牌领军企业各(略)个,给予资金扶持。 |
市人社局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略) |
搭建返乡创业平台载体 |
建设多层次创业园区(基地、街区) |
依托全市现有开发园区、产业园、街区,盘活闲置资产、零散空地等,挖掘物业设施潜力,结合建设规划,创建返乡创业园区(基地、街区)。县级重点打造产业集聚园区(基地、街区),完善检验检测、融资担保、电商营销、物流仓储等公共服务平台,承接农产品加工、轻工制造等项目。乡镇重点建设小微主体孵化基地,完善产地仓储、标准厂房、废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小微创业园,发展来料加工、农村电商等项目。村组重点激活家庭式创业单元,依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或家庭农(林)场资源,建设家庭工坊、庭院车间,发展产地初加工、传统手工艺等项目。 |
市发改委 |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略) |
搭建返乡创业平台载体 |
建设多层次创业园区(基地、街区) |
推荐认定省级“荆楚返乡创业园”“荆楚返乡创业特色街区”,每个给予(略)万元资金扶持;认定市级返乡创业园(街区)2个,每个给予(略)万元资金扶持。 |
市人社局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略) |
完善数字平台功能 |
依托鄂惠农APP上设立的云上创业集市,集成全市产业布局、创业指引、在线培训、技术指导等信息,对返乡人员自动匹配推送。与电商平台合作设立返乡创业产品专区,提供流量扶持。在邮政等物流平台开通返乡创业产品上行专线,降低物流成本。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邮政管理局 |
(略) |
依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开发“创业服务云平台”,集成创业意愿登记、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培训报名、创业政策咨询等功能,提供资源汇聚、服务集成、对接交互等支持。 |
市人社局 |
市数据局 |
(略) |
培育创业企业生态圈 |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吸纳返乡创业主体,共享品牌、技术和市场渠道;支持各类供应链平台拓展和提升平台创业功能,带动返乡人员创业发展。对联农带农、带动返乡创业成效明显的企业,在龙头企业认定、产业链项目立项等政策上给予倾斜。 |
市经信局 |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
(略) |
优化返乡创业对接服务 |
完善就近就地服务体系 |
建立返乡创业项目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为返乡人员就地就近提供创业服务。县级服务中心提供政策咨询、行政审批、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推进返乡创业一件事集成办理;乡镇服务站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承接办理教育、社保、户籍等事项,实现小事不出镇;村级服务点依托村组干部跟踪返乡人员需求,协助解决土地流转、村民协调等实际问题。 |
市数据局 |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略) |
落实“1+1+N”服务机制 |
为有需求的返乡人员明确1名服务专员,1名创业导师,提供用工保障、业务帮办、创业陪跑等N项服务,实现一人一档一对接,确保返乡一人、对接一人、服务一人。针对已返乡创业经营主体,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跟进做好惠企服务,开展入企调研,掌握企业需求和意见建议,靶向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
市人社局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数据局 |
(略) |
优化返乡创业对接服务 |
实施分层分类培训 |
统筹“马兰花”、高素质农民、“头雁”、领军人才等培训项目,根据创业意向、区域特色和现代化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能+创业”“劳务品牌+创业”等定制化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力争每年培训各类创业人才(略)人,培育农村创业带头人(略)人。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 |
(略) |
推行“导师制” |
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周期跟踪指导,建立市县两级导师体系,吸纳本地“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等,为返乡创业者重点指导资源对接、市场拓展等实际问题。乡村充分发挥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作用,协助落实政策。将创业指导等服务纳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略) |
深化产教融合 |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企业共建双创实践基地,培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管理等专业人才,提供项目设计、技术支持和成果转化服务。鼓励高校院所下乡入企建设科技小院,建立专利技术开放许可清单,利于返乡创业主体快捷使用、降低专利交易成本。 |
市教育局 |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和旅游局 |
(略) |
建设省级返乡创业实训基地1个,零成本模拟开展创业实训实操,探索“1个月创业培训+3个月基地孵化+1年跟踪服务”模式,提升创业成功率。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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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
依托驻外劳务机构、工商联、商协会等,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设立返乡创业联络站,举办恳谈会、资源对接会,组织家乡行考察,宣传返乡创业政策。培育中介服务机构,为返乡人员提供项目推介、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管理辅导、信贷融资等服务。 |
市人社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市政府各驻外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略) |
落实返乡创业支持政策 |
完善政策服务包 |
全面梳理收集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及经办机构、咨询电话等信息,编印返乡创业政策一本通。 |
市人社局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略) |
用好湖北政务服务网返乡创业政策专栏,更新税费减免、设备补贴等政策,动态优化政务服务事项。 |
市数据局 |
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 |
(略) |
强化财政支持 |
统筹资金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
市财政局 |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略) |
对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返乡创业主体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购置设备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内的按政策给予补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等。推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直驻村工作队帮扶资金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项目倾斜。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财政局 |
(略) |
创新金融支持 |
鼓励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项目,扶持初创企业。落实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各类抵押贷款、供应链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对返乡创业项目提供低息贷款,适当提高对返乡创业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对按时还款主体根据其需要按照授信政策调整授信额度。探索创业信用贷款新模式。加快推进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改革,为返乡人员提供更加便捷信用贷款。提高创业担保贷款覆盖面,为个人和小微企业分别提供最高(略)万元和(略)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
人行宜昌市分行 |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 |
(略) |
落实返乡创业支持政策 |
政策激励支持 |
按规定为返乡创业人员及其家庭提供安居宜业、子女就学、社保接续、健康医疗等配套公共服务。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
(略) |
将优秀返乡创业者纳入村级后备干部库、宜昌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范围、“两代表一委员”推荐范围,在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人才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在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十佳农民等评选中优先考虑。对创业失败者,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对有再创业意愿者提供劳动关系处理、就业援助、再创业指导等服务。 |
市人社局 |
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
(略) |
强化返乡创业典型宣传 |
加强宣传引导 |
系牢乡情纽带,聚焦传统节日,以公益广告、新媒体、村村响、屋场会、座谈会等方式,集中宣传创业政策、优势资源,强化乡情感召,吸引返乡人员留在家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
(略) |
聘请返乡创业宣传大使 |
聘请返乡创业典型代表担任返乡创业宣传大使,推介家乡产业优势、投资环境、创业政策和服务举措。 |
市人社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略) |
宣传返乡创业典型 |
挖掘返乡创业典型,形成返乡创业典型梯次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每年推荐入库返乡创业先进典型培育对象不少于5个。在“三微一端”等媒体上开设返乡创业宣传专栏,定期发布一批返乡创业典型,宣传返乡创业故事。 |
市人社局 |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