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临时占地应选择在塔基附近平坦、植被稀疏地带,使用前铺设彩条布或其他铺垫物,以减少土地平整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塔材、金具等材料输运到施工现场应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区,并及时进行组装,减少现场堆放时间,减少对植被的占压。
在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自然保护区范围,禁止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弃土等排入水体,禁止下河清洗车辆和容器、垂钓、捕捞等活动。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水域、陆域范围,禁止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弃土等排入水体,禁止下河清洗车辆和容器、垂钓、捕捞等活动。施工人员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人抬便道、索道站等临时设施。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略)〕(略) 号)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落实重污染天气状况下的应急措施。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现有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居民现有设施收集后定期清掏,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灌注桩泥浆废水利用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草池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跨越水域时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略)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机具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略)年版)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
(五)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垃圾桶或市政垃圾桶。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塔基处临时占地加强植被的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对项目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应考虑连续性,与当地背景景观融为一体,维持区域生态功能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草池(略)kV变电站(略)kV间隔扩建:(略)
2、输电线路:(略)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草池(略)kV变电站(略)kV间隔扩建工程
不增加高噪声源设备。
2、输电线路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定期维护保养输电线路导线,降低电晕噪声;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草池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值守人员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变电站间隔扩建不增加含油电气设备,变电站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量不变。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变电站间隔扩建不新增废蓄电池,变电站更换的废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得擅自处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五)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草池变电站间隔扩建后运行方式不变,值守、运行人员数量不增加,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