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略)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 2)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居民区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区域布设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泉塘(略)kV变电站通过先建设化粪池,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2)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期依托现有变电站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3)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4)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5)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土石方作业。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2)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禁止夜间施工,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3)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居民点附近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送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2、运行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巡检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巡检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功能。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其它建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2)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相关要求。 3)工程竣工后,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对变电站厂界及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变电站厂界及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中(略)V/m、(略)μT的限值要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4)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变电站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运营期输电线路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运营期泉塘(略)kV变电站站内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更换后的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变压器油泄漏时排入事故油池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检修固废由巡检人员带离现场,交由物资部门统一回收利用。 丹塘(略)kV变电站前期工程均已建设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后运至当地镇区的生活垃圾转运点,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本期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固体废物,对环境不会增加新的影响。站内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本期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蓄电池,无新增影响。 输电线路运营期检修固废由巡检人员带离现场,交由物资部门统一回收利用。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