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市海川印铁包装有限公司海川印铁 丝印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市海川印铁包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泸州市海川印铁包装有限公司海川印铁丝印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和关于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裕兴路4号,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新增丝印机(替换原有两台丝印机)、打样机、覆膜机、制版机等设备,本次改扩建年新增丝印印刷纸(略)万张生产能力,建成后全厂达到(略)万张印刷纸生产能力(包括胶印(略)万张/年及丝印(略)万张/年)。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占总投资的2%。 一、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略)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内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洗板废水经地下调节池+地上一体化溶气气浮机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略)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在收集、暂存、转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确保环境安全。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规范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厂区进行分区防渗,禁止危险废物洒落进入下水道;加强废气、废水环保设施及管网系统维护,杜绝事故直排,确保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采样口,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四、《报告表》预测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0.(略)t/a、化学需氧量0.(略)t/a、氨氮0.(略)t/a。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略) 五、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