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工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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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日产(略)吨新型内循环水泥熟料悬浮沸腾煅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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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
听证告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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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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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日产(略)吨新型内循环水泥熟料悬浮沸腾煅烧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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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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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县工业集中区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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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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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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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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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宇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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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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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拟投资(略).7万元,在古丈县工业集中区现有厂区内建设日产(略)吨新型内循环水泥熟料悬浮沸腾煅烧技改项目,在不增加原项目产能基础上,建设一套新型内循环水泥熟料悬浮沸腾煅烧系统(悬浮沸腾炉规格:(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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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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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落实“以新带老”要求。按照水泥行业环保绩效A级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建成后,除车辆卸料口外,进一步封闭原料库。在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断阀门+(略)m3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西侧建设一座(略)m2一般固废暂存间,厂区南侧设置一处地下水监控井。实施窑尾废气超低排放改造,增加SCR+干式脱硫措施。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现有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设备冷却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余热发电锅炉循环冷却排污水及水处理反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用水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冷却用水、道路洒水、绿化等过程,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略)-(略))标准要求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石灰石原料运输车辆须采取封闭覆盖、抑尘措施;窑尾废气采用预分解炉SNCR脱硝+SCR脱硝+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处理后经现有(略)m高排气筒排放;熟料输送废气、窑灰仓废气经密闭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略)m排气筒排放;石灰石破碎粉尘、石灰石输送废气、石灰石配料库收尘废气、联合储库(砂岩、煤)物料堆存废气、立磨收尘废气、生料均化库收尘及输送转载废气、煤磨及原煤仓物料输送转载废气、橡胶灰配料输送废气等水泥熟料生产废气依托现有(略)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排气筒排放。窑头窑尾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颗粒物、SO2、NOX、NH3等污染因子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氟化物有组织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限值,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及重金属等污染物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略)-(略))表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四)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管理。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应当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配备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做好氨水、柴油等危险物质在运输、储存及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切实防范事故环境风险。加强拆除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拆除产生的窑灰全部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合理规划拆除时间,降雨时期不得施工,加强拆除期间雨水监测和管理,严格禁止初期雨水外排。
(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略).(略)t/a,氮氧化物(略).(略)t/a,COD1.(略)t/a,由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核减,纳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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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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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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