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 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略)号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略)号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院内 |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 青海智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新建工程位于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略)号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南院区新建面积2.7万平方米,新建床位(略)张,建设消化病住院楼,购置相关医疗设备,实施信息化工程,完善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环境及附属设施。(2)改造工程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略)号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院内。改造面积2.5万平方米,重新布置(略)张床位,将弘济楼、精诚楼等业务用房多人间病房改造为2-3人间,卫生间、供电供水系统等附属设施改造。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南院区新建的消化病住院楼产生的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经降温池降温后的锅炉排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省级服务涉藏州县应急医院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南院区在“省级服务涉藏州县应急医院建设项目”现有的锅炉房内新增1台2.8MW燃气锅炉,锅炉废气通过新建的1根不低于8米的排气筒排放。南院区在地下一层新建备用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废气由配套的颗粒捕集装置处理后,通过机组排气阀经排气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医疗废物以及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专用收集袋收集、密封后,暂存于现有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弃外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的要求。 |
2 |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新增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 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略)号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1楼。 |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在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1楼1#DSA机房、2#DSA机房内分别新增1台DSA(额定管电压(略)kV,额定管电流(略)mA)进行介入治疗手术,属于Ⅱ类射线装置,设置控制室等辅助用房。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射线装置场所辐射屏蔽等辐射防护措施,规范划定辐射工作场所控制区和监督区,合理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工作信号及门机连锁等辐射安全装置,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辐射监测仪器。建立完善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个人剂量和场所辐射环境监测,严格控制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照射剂量,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档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工作,定期检查维护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有效可靠。定期开展辐射事故演练,做好应急响应准备。操作使用及维护DSA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人员应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集中考核并持证上岗,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操作。辐射工作人员应规范使用防护用品,佩戴个人剂量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