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略)kV汉人甲乙线、嘉观临线迁改部分〔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略)kV汉人甲乙线、嘉观临线迁改部分〔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二期)〕(项目代码:(略)
《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泥浆废水。加强施工废水排放管理,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围挡措施,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喷淋,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二)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场地扬尘。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略)%”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要求。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围蔽,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四)严格执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要求,项目建筑垃圾及时运送至指定受纳场所处置,运载车辆密闭。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严格控制开挖施工范围、妥善处置土石方、尽量缩短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小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须及时平整土地,恢复原状。
(六)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略)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略)μT要求。
(七)项目运营期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处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1、2、3、4类标准。
(八)后续国家或地方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根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四、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布局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文仅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专业要求。如发改、规划、林业、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有其他要求的,请予以遵照执行。
七、项目投产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管理。
八、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文书之日起(略)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6月(略)日
附件:【穗环管影(云)〔(略)〕(略)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略)kV汉人甲乙线、嘉观临线迁改部分〔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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