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石马(略)kV输变电工程 | 三江新区、南溪区、江安县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宜宾供电公司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总投资(略)万元,环保投资(略)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2、高石(略)kV变电站(略)kV间隔完善工程。3、云台(略)kV变电站(略)kV间隔完善工程。4、高石-云台一线π入石马(略)kV线路工程。①新建工程。新建架空线路(略).0km+2×7.0km,其中(略).0km按单回架设,2×7.0km按同塔双回架设。单回段高石侧(略).6km及全部同塔双回段导线截面采用2×(略)mm2;单回段云台侧9.4km导线截面采用2×(略)mm2。导线允许温度(略)℃。新建杆塔(略)基(单回(略)基,同塔双回垂直排列(略)基),其中π接新建段4基、拆除新建段(略)基。 增容换线段利旧杆塔(略)基,更换单回架空导线4.0km,导线截面采用2×(略)mm2。导线允许温度(略)℃。 设计输送电流云台侧单回线路:(略)2;单回段云台侧6.0km及同塔双回段云台侧导线截面采用2×(略)mm2。导线允许温度(略)℃。新建杆塔(略)基(单回(略)基,同塔双回垂直排列(略)基),其中π接新建段(略)基、拆除新建段(略)基。 增容换线段利旧杆塔6基,更换单回架空导线2.1km,导线截面采用2×(略)mm2。导线允许温度(略)℃。 设计输送电流云台侧单回线路:(略)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采取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堆场硬化、工地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就近利用周边居民化粪池收集处理。 (三)噪声 通过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设备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建筑垃圾部分回收,不能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雨季或降雨期间严禁开挖作业;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减少工程建设对区域地表的扰动影响;施工结束后,对站内施工扰动区域及时进行清理并恢复原貌。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略)kV石马变电站 ①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 ②采用HGIS组合电器,将各类开关组合密封起来,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有很好的屏蔽作用。 (2)输电线路 ①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城镇规划区。 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新建架空线路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严格按照设计高度及路径进行建设,满足《(略)kV~(略)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略)-(略))中要求对地距离要求;严格按照既有电力通道走廊走线。 ③线路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5m,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④线路在经过线路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环评要求,线路I、线路II增容换线段在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至少不得低于9.5m,线路I、线路II新建段的单回三角段至少不得低于(略)m、单回水平段至少不得低于9.5m,线路III、线路IV新建段单回三角段至少不得低于(略)m、单回水平段至少不得低于9.5m,共塔段线路I/线路II在A-B、线路II/线路IV在K-F、线路III/线路IV在H-G段导线对地高度至少不得低于9m。现有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贡献值可满足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