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项目概况:(略)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医院自筹等多渠道解决。本次服务主要负责该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策划、组织、协调、管理,并进行有效的目标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策划管理、项目前期报批报建计划、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成本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内容,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项目各参建单位的活动,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和各项具体工作,履行现场必须和必要的签字确认手续。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服务年限:(略)
服务地点:(略)
服务标准:(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办理供应商入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