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混合搅拌、牵引浸渍、拉挤成型废气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废气一起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略)m排气筒(DA(略))排放; 粗打磨粉尘经集气系统集中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略)m排气筒(DA(略))排放。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少,可忽略不计。 在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产生量为(略)t/a,主要污染物COD和NH3-N经化粪池及沉淀池处理后,COD≤(略)mg/L,NH3-N≤(略)mg/L,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表4 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略))表1B级标准要求,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海。经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污染物排海量很小,对海水环境影响很小;对地下水的影响方式主要为排污管道沿途下渗,项目在确保排水系统与污水主管网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粗磨机、精磨机、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废包装、下脚料、次品、磨杆沉淀物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威海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废树脂胶桶由厂家回收用于重新盛装树脂胶原料;废脱模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树脂胶、废催化剂均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处置。 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处置途径,在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场地防渗的基础上,并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并定期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容器,防止容器损坏而泄露的情况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存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