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项目已于(略)年7月建成通车,通过回顾调查核实,项目在施工期间严格规范占地红线范围,加强了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项目落实了施工期间生态保护和污染物收集处置等相关要求,并在施工结束后对当地表土、植被进行了恢复,对弃土场进行了恢复,拌合站移交政府继续利用。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及环保措施均有效落实,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保投诉事件,影响较小且可恢复。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环保措施
1)对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措施
①古柏作为评价区重点保护目标,项目应对沿线涉及的两棵古柏名木古树加强巡护,路侧设置防撞护栏,运营期需加强护栏维护。
②在道路维护期间加强对保护区内道路的排水涵洞和路面的维护,保持涵洞的畅通,减少有毒有害物质随雨水进入保护区。
③运营期施工机械噪声污染消失,但车流量的增加会产生较多噪声,采用树立标识标牌,合理鸣笛等措施。
④保护区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禁止附近居民捕猎工程附近区域的野生动物;加强对巡护人员保护教育工作,同时在一些动物可能跨越道路的通道处,设立减速、合理鸣笛等标牌,以减小道路运营对动物迁移的阻隔作用,以及防止在动物跨公路迁移过程中车辆碾压及撞击野生动物的事件发生。
2)一般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禁止道路维修和检查人员对动物栖息地产生新的影响,实施维护工作时应尽力避免影响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
②巡护人员应与道路养护人员加强协作,做好普法工作,形成举报机制,共同维护公路沿线生态环境安全。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护项目沿线水体水质,应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环境风险事故。
(3)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交由剑阁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负责公路养护工作。
1)运营期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在运输砂石料、水泥、粘土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物料洒落;同时通过加强路面养护、洒水降尘进行控制,以减少扬尘二次污染。
2)剑阁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应加强对全线散落的生活垃圾、砂石等的清理,避免经过车辆碾压后产生二次扬尘。
(4)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本项目运营期(略)处敏感点噪声均达标,且路面条件改善、道路运输能力提升,运营期需加强路面维护保养,落实跟踪监测方案。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剑阁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负责运营期公路范围内的固废收集工作,定期对公路全线的垃圾进行收集和清理,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工程措施:(略)
2)管理措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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