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能源温控系统研发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能源温控系统研发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略)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略)年6月(略)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项目建设地点:(略)
项目建设单位:(略)
环评单位:(略)
建设项目概况:(略)
项目于(略)年5月(略)日经舒城杭埠开发区经贸发展分局关于“能源温控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备案,备案号:(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焊接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干式过滤装置(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最终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DA(略))。
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中相关控制要求,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应符合GB(略)-(略)附录A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污水市政管网排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杭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民主河。
3、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金属渣、废锡膏、废过滤棉、废树脂膜等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切削液、试剂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浮油、含油金属屑、废滤料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的容器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附件安徽阳德温控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温控系统研发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