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略)年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能力(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向社会遴选(略)年库车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积极踊跃报名申报项目,通过项目带动进一步提升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和水平。
一、项目实施时间
(略)年6月-(略)年(略)月底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资金
1.扶持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家,每家补助(略)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示范等级高、(略)-(略)年未享受过合作社项目、运营规范、带动能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较为紧密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承担项目的示范社应规范执行(略)年1月起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2.扶持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家,每家补助5万元。被扶持的家庭农场应纳入全国家庭农场管理名录系统,并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种养殖达到一定规模,有生产经营场所,实行财务核算管理,应用“一码通”赋码和“随手记”记账软件,具有一定示范带头作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示范等级高、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家庭农场。
3.扶持内容。一是改善生产设施。重点支持产地供应链仓建设,优先支持开展晾晒、分级、初加工、包装、仓储、冷链、物流和电子商务建设,改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设施条件,升级技术装备,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二是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建设等,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拓展营销渠道,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三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以特色种养业为依托,开展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并联合餐饮、民族手工和休闲观光农业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打造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典型。四是购买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委托专业机构人员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制度建设、技术指导、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质量认证、信息统计、年报公示等服务,应用财务管理信息化工具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能力。
三、申报资料
(一)《库车市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主体对照申报条件提交相关印证资料(所有图片及复印件均需加盖主体公章);
(三)对拟申报的服务内容及建设内容提出的项目实施计划(包内容、时间、规模、地点安排等);
(四)其他有益于实施该项目的相关辅助材料。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略)
(二)报名时间:(略)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五、其他事项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积极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耕耘者”振兴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等)的培训学员、纳入各地人才库或合作社辅导员名录库人员所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项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类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通过自愿申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推荐,经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项目主体。项目申报表、建设目标、实施原则、验收方式、资金拨付等信息及其他本公告未列明事项,请到市农业农村局(农林大厦3楼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办公室)索取相关文件资料。
附件:(略)
库车市农业农村局
(略)年7月4日
库车市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
农业经营主体名称 | |
法人情况 | 姓名 | 住 址 | 联系方式 |
| | |
身份证号 | | 文化程度 | |
成员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详细地址 | |
经营范围 | |
财务管理是否规范 | | 是否配备会计人员 | |
示范等级 | | 有无独立银行账户 | |
经营主体上年度净收入(万元) | | 上年度总收益(万元) | |
项目内容 |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
申请项目补助资金(万元) | |
村委会意见 |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
县(市)农业农村局(农经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