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江苏省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建设单位现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项目性质:(略)
建设内容:
1、堤防建设:(略)
2、穿圩河道疏浚工程:(略)
3、进退水闸工程:(略)
4、水系影响补偿工程;对因保庄圩隔堤建设影响圩区现有引排水系的,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共需建设1.5m*1.5m涵洞(略)座,排涝闸站(4m闸+0.5m3/s泵站)(略)座,排涝闸站(4m闸+2.0m3/s泵站)2座,4m圩口闸(略)座,6m圩口闸3座,4.5m宽(略)m长的农用桥1座,3km长撤退水泥道路1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链接(百度网盘):(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略)
三、征求意见稿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百度网盘:(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略)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略)
泰州市水利局
扬州市水利局
盐城市水利局
淮安市水利局
(略)年7月(略)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