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略)屏山新市至宜宾高速公路位于川、滇、黔三省结合部的宜宾市境内,是《国家公路网规划((略)—(略)年)》中G(略)银川—昆明高速公路联络线G(略)屏山—兴义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略)~(略)年)》规划路线方案中“(略)、(略)、(略)”网的第(略)条横线——习水经古蔺至屏山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和叙州区境内。路线起于屏山县新市镇,接在建G(略)蓉丽高速新市至金阳段及昭乐高速串新段,成西东展线,止于宜宾市叙州区玉龙,接已建G(略)筑蓉高速宜宾西绕城段。推荐方案主线全长(略).(略)km,设桥梁(略)座,设隧道8座,桥隧比合计约(略).9%。连接线共设置桥梁(略)座,设置隧道1座。
项目共设置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4处;互通连接线共计5条。共设置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5处、隧道管理站2处、养护工段1处、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1处、交警、执法用房1处以及隧道变电所(略)处。
全线占用土地(略).(略)h㎡2,其中,主体工程永久占用土地(略).(略)h㎡2(含主体工程永久占地(略).(略) h㎡2,改移工程永久占地(略).(略) h㎡2),临时工程占用土地(略).(略)h㎡2。
全线挖方(略).(略)万m3,填方(略).(略)万m3,综合利用(略).(略)万m3,弃方(略).(略)万m3。共设置弃渣场(略)处,施工生产生活(略)处,其中施工驻地(略)处,施工场地(略)处,单设钢筋加工场9处,单设桥梁预制场1处,单设混凝土拌和站1处,单设沥青拌和站1处,其余(略)处均为综合型施工场地,其主要功能包括混凝土拌和、沥青拌和、钢筋加工或桥梁预制等,施工便道(略).(略)km(其中新建(略).(略)km,原路加宽整修(略).(略)km)。
项目总投资(略).(略)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略).(略)万元,占工程投资的比例为1.(略)%。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优化项目永久占地,减少对植被的占用;优化扇子山大桥和新安互通连接线2号桥的桥型方案,尽量增大跨径,确保不涉水或少涉水,减小对桥址下游鱼类产卵场所或越冬场所的影响。对于涉及古树或其保护范围的临时工程应优化选址,完全避让古树及其保护范围,严禁占用古树或其保护范围。
(二)严格控制临时工程占地,尽量减少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加强原生植被的保护与修复;认真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加强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和乱砍滥伐;落实水土保持规划;妥善保存路基开挖及临时占地的表土,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区进行生态修复。强化施工环境管理和监理工作,控制施工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减缓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敏感区,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主要是间接影响。首先建议施工建设单位进一步调整优化5#弃渣场及相应的施工便道选址,尽量将5#弃渣场及相应的施工便道设置在远离风景名胜(略)m之外的区域,从而更好更有效的保护风景名胜区。若5#弃渣场及相应的施工便道无法优化调整,应当进一步从工程施工工艺、水土保持等方面加强优化施工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临近生态敏感区的工程建设期间应严格划定最小施工及占地范围红线,禁止超范围施工,这是有效降低受影响植物种类和植被面积以及减少动物栖息地的关键环节。因此,应根据批准的占地红线和地形划定最小的施工作业区域,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程区周边的植物和植被造成破坏,废弃石渣做好收集管理措施妥善处置。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内或临近区域额外设置额外临时工程。在施工区于临近的生态敏感区区域设置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无故进入该区域;加强临近生态敏感区区域的施工红线管理,严格划定施工红线,禁止越线施工,禁止随意设置施工便道,禁止在重要栖息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生态保护红线临近区域设置额外的临时工程。
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和设计,加强景观资源及景观视线、生态系统、环境质量的保护、植被恢复及生态修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处理或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作农灌、绿化等,不外排。涉水桥梁施工尽可能在枯水期进行,并设置围堰,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
(四)隧道施工过程中按照“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施工原则,采取有效的超前探水预报、封堵控制措施,隧道排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于隧道内洒水降尘,多余水可外排,但严禁向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屏山老君山四川山鹧鸪重要栖息地)、老君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内排放。
(五)通过优化拌和站位置,采取全封闭搅拌楼或密闭拌和设备,并配置除尘装置,沥青烟经环保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减小沥青烟、粉尘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弃渣送渣场堆存并及时对渣场进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六)严禁在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屏山老君山四川山鹧鸪重要栖息地)、老君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服务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清扫、绿化等;停车区采用一体化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后用于道路绿化、林地或农田灌溉,收费站中,玉龙枢纽收费站的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其余收费站的生活污水经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项目在跨越地表水体路段以及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连续防撞护栏,并对主线K(略)+(略)-K(略)+(略)路段(含大佛寺大桥和路基)以及新安连接线LK4+(略)-LK5+(略)(含新安连接线2号桥和路基)等路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三)针对营运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情况,对声环境敏感点采取设置各类有效高度声屏障,控制和减缓近、中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并预留噪声监测、治理费用和声屏障实施条件,控制远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四)严禁在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屏山老君山四川山鹧鸪重要栖息地)、老君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