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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区域性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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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龙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拟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龙门物流商服十七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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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龙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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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智鼎环境保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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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龙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拟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龙门物流商服十七地块(东经(略)°(略)′(略).(略)″,北纬(略)°6′(略).(略)″)建设龙岩市区域性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新建(略)个喷漆房,汽车钣金车间及配套设施等,并配置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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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应严格按申报工艺、规模组织建设、经营。
2、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隔油池+混凝沉淀+介质过滤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略)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后(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略))B级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应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切割、打磨、焊接烟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刮腻子、腻子打磨、调、喷漆及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干式净化器+干式过滤器+蜂窝活性炭吸附浓缩+CO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表3、表4中相关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附录A中表A.1标准限值;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和表2标准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限值。
4、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音、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少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3类标准,北侧道路红线外(略)m范围内执行4类标准。
5、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略)版)的有关规定。
6、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做好台账记录。
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最大新增COD:(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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