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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环审〔(略)〕(略)号
关于对镇江鑫华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镇江鑫华5万千瓦/(略)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略)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镇江鑫华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镇江鑫华5万千瓦/(略)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略)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略)
(1)升压站
新建1座(略)kV升压站,户外布置,本期主变规模为1×(略)MVA(#1)。(略)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本期建设(略)kV出线间隔1个。
(2)储能区
本项目储能电站总规模为(略)MW/(略)MWh,实际配置容量为(略).(略)MW/(略).(略)MWh;由(略)套5.(略)MW/2×5.(略)MWh储能子系统组成。每套储能系统包含一台5.(略)MW升压一体机及两台5.(略)MWh储能电池集装箱。
(3)(略)kV输电线路
新建1回(略)kV单回架空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0.(略)km。
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该输变电工程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三、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敏感点处能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略)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略)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三)变电站须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站区布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达到相关环保要求。
(四)站内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五)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六)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7月(略)日
抄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