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期 1、大气环境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危险废物库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项目注塑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略)%,经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库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也并入该废气处理设施。 经过分析,本项目建成后P1排气筒VOCs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略) 根据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可知,VOCS最大落地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略)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过程生产用水全部蒸发不排放,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COD、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 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略))表1 B等级标准。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拌料机、空压机、滚齿机、数控车、加工中心等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略)dB(A)~(略)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略)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注塑、修边过程产生的塑料下脚料及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下脚料。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置;塑料下脚料粉碎成片状后回用于生产过程,金属下脚料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包括机械加工产生的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设备运转更换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包装桶,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注塑车间西北面的危险废物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