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南京威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3万t/a合成新材料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项目性质:(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略)
2、废水:(略)
3、噪声:(略)
4、固废:(略)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5、土壤地下水:(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长丰河西路(略)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经济和技术可行,可确保项目的各类污染物均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本项目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